当代中国法治达成模式之选择

点击数:115 | 发布时间:2025-08-02 | 来源:www.ketuhz.com

    摘要:本文通过对现代法治国家内涵讲解,与对达成法治的国家推进模式论、社会模式论和折中推进模式论的剖析,得出国内的法治监视模式乃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,其应在国家的主导推进下,借助社会的其他力量,积极借助外部的有益影响,并结合中国实质的有中国特点道路。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,是指统治阶级以法对国家权利进行限制和制约,以有效地运用公共权力,使已经拟定的法律得到常见的服从,法律在社会日常具备至上的权威,它与民主、自由、人权等紧密相连,政府推进模式,倡导在国家的帮忙下,进行法治国家建设,强调社会自己进步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用途,折中主义模式倡导把国家推进与社会推进结合起来。由于无论是国家推进模式还是社会推进模式,各有其优势和弊端,不一而足。本文也是这种倡导,并且倡导积极借助外部的有益影响。具体包含:树立法律权威、司法改革、法律教育和宣传、法律研究与移植、对外法律交流与学习。

    关键字:法治;模式;司法改革;法律教育

    1、引论
    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出“依法治国”的决策,1999年全国人大会议修改了宪法,增加了“依法治国”的内容,从此,“依法治国”、“法治国家”成为举国上下关注的热门问题(1)。本文拟就中国法治达成模式的选择问题发表一些建议,以期能够帮助国内法治建设的进步。

    2、法治国家的基本内涵
    “法治”在不一样的年代与国家,具备不一样的涵义。古希腊人所谓的法治,乃是指贵族与平民在法律适用上的平等与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;而英语中,rule of law,指的是法的统治,法律平等地时同于所有些人。在现代社会里,法治国家或依法治国尽管内涵丰富,外延广泛,但大家觉得法治国家需要包含下列内容,即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,是指统治阶级以法对国家权力进行限制和制约,以有效地运用公共权力,使已经拟定的法律得到常见的服从,法律在社会日常具备至上的权威,它与民主、自由、人权等紧密相连(2)。因此,法治国家不同于有法制的国家,由于有法制的国家大概是专制、人治的国家,与民主、自由、人权毫不有关;也不单纯是根据法律去治理国家,由于它还强调了对权力的限制的制约。当然,没法制的国家、不根据法律治理的国家,也不可能是法治国家。

    3、达成法治国家的模式倡导及评价
    模式,乃是一种话语表述,是对一种事物的描述。当然,大家对一种事物的表述,可以用不一样的词汇来进行。譬如可以代替模式的就有架构、建构、方法等。但因为模式一词具备了较公认的内容,因此,本文也用“模式”一词。这里所说的法治国家的模式乃是指达成法治国家的行为方法,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一种具体操作和过程,具备特定的内容;词汇表述不是非常重要的,要紧的是其包括的具体内容。
    (一)国家推进模式
    国家推进模式又叫政府推进模式、改良主义模式,在这种模式中,倡导在国家的推进下,进行法治国家建设,强调国家在法治建设中的支配地位和决定性用途(3)。该倡导觉得,现在中国在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的过程中,法治建设由政府推进,政府可以从国家的社会政治、经济、文化情况、公民的素养等方面,进行综合性的考虑,由政府组织领导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推行法治,这种方法与中国改革由政府推进的状况相一致。
    该倡导觉得,在国家主导下,进行法治建设,其结果在非常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对法治目的、达成步骤、策略的考虑与设计,取决于国家对最近计划与长远目的的统筹谋利与合理推进的结果。
    该倡导觉得,国家推进模式,包含学习西方,变法改革。由于这种做法可以飞速学习到以前没的常识,减少本钱,缩短期;同时又可以防止社会自然演进所可能出现的混乱、流血和冲突。棕上,觉得,中国的法治化道路,在于从整体上设计出立足中国实质的切实可行的把依法治国与政治、经济、体制改革与社会进步相统一的进步策略。
    国家在现代社会日常无疑饰演着一个十分要紧的角色,现代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,都不可以缺少政府的保护和支持,在法治建设中当然也不例外。对于国家有哪些用途在下文有不少讲解,这里主要谈谈国家推进模式的不足与缺点。
    第一,国家推进模式中包括了一个理论预设,那就是行使国家职权的人是善良的。由于这种模式中,把国家的优点、用途讲解了不少,给人的印象是国家有哪些用途是决定性的,甚至国家是法治推进的唯一动力,把国家放在如此一个高度,但并没说到对国家权力,乃至于行使国家权力的人的制约。因而,其预设国家权力及其行使者是善良的,不会滥用权力。但事实上,实行法治的一个基本内容就是对国家权力进行限制和制约,以预防国家权力过度干涉私生活活,其行使者滥用权力,侵犯公民权利。人性善恶姑且不论,但历史已经证实,失去制约的权力会无限扩大与膨胀,会肆意侵犯公民的权利,乃至任意践踏公民的生命,而对公权力的行使者,会滥用权力为个人谋私利,会徇私枉法。因而,国家推行模式中需要认识到这种理论预设的不足和风险,预防国家权力的过度扩张和行使者的滥用权力。
    第二,国家推进模式隐含了国家万能论的看法。国家推进模式中一再强调国家对社会的组织、领导、统筹总结,国家可以从社会的很多方面推进法治的建设,看着国家好象是无所不可以的。国家万能论的思想也是致命缺点的。由于国家借以规划、设计的条件从来不会完全拥有,做出决策的信息也永远是不完全的,这不是悲观的不可知论,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。这也是哲学思想一贯承认的,马克思主义也觉得人对事物的认识只能达到相对真理,不可能做到绝对真理。因而,国家不可能是万能的。万能的国家、政府也被苏联解体、东欧剧变证明是幼稚、荒谬的,因此,大家需要警惕国家推进模式中的国家万能论。
    最后,在国家推进的法治建设中,不可以缺少社会进步的配合。尽管国家在推进法治中有哪些用途巨大,但不是只靠国家单方面的努力旧能达成社会的法治的,还须有社会的相应进步合适合。中国从清末大规模移植西方的法律,到今天已过去一个世纪矣,但仍然没达成法治国家的目的,缘由何在?这其中不乏政府的决心,仁人志士的努力,但他们都没清醒的认识到当时引进西方的政治、法律规范的社会条件距离法治推行相距甚远,因而,拟定的法律、探索的学术,只不过成了一纸空文,并没转化为社会的实质行动。因而,在国家推进的法治建设中,需要强调社会的相应进步与配合。对于社会的配合方面,下文还有详细论述。
    (二)社会推进模式
    社会推进模式又叫历史推进模式,这种模式在社会自己进步中,推进法治建设的进步,强调社会自己进步在法治建设中基础性有哪些用途(4)。该倡导觉得,在中国进行法治建设,离不开当地资源,要充分借助民间的当地资源,看重在社会日常形成习惯、惯例和传统。
    该倡导觉得,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,不可以操之过急,需要有中国社会的相应进步和拥有相应的条件,不可能通过单纯的变法和移植来达成,需要依靠中国公众的实践来推进,改造并借助当地资源。
    该倡导觉得,中国社会具备我们的历史传统、文化等特点,因此,中国不同于西方国家,不可能单纯的套用西方的模式来达成我们的法治国家,需要结合中国实质,建设有中国特点的法治国家。
    社会是国家存在的基础,国家是社会的上层建筑。国家不是从来就有些,也不会永远存在。因此,社会自己的相应进步是实行法治的不可或缺的条件,没社会自己的相应进步而推进法治,要么一再失败,中国的近代史已反复证明了这一点;要么只能停留在口号中、书本上,而不可能变成社会的实质行动。因而,在推行法治的过程中,社会的进步和条件拥有是基础性的,不可或缺的。对于社会资源的借助下文还有论述,这里主要谈谈社会推进模式的不足和缺点。
    第一,中国不拥有法治的历史文化传统。中国具备两千年的封建社会经历,到今天没走上法治民主的道路,而封建社会里,无论是经济基础,还是上层建筑都是封建、专制的。“尊尊,亲亲”的社会法制思想可以说集中概括了封建社会里中国的专制状况。中国民众缺少民主的体验和历程,培养了顺从的民族心理。因而,中国的文化传统的骨子里流淌着专制的精髓,不拥有民主法治的内核,若依靠从传统文化中寻求法治的根源,无异于南辕北辙、越走越远,这是大家不同于西方国家自由、民主的历史传统的地方,是中国的特点。因而,从历史传统文化中借鉴的路走不通。
    第二,中国传统的社会存在形式,血缘家族在本质上也是反民主、法治的。因为封建的小农自然经济基础,中国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,血缘家族却是社会存在的基石。因此,才会产生族权、夫权如此的封建事物。族权、夫权是封建国家权力在广大农村的延伸,其本质是专制不平等的。因而,血缘家族本质上决定了其不可能再成为国内法治建设的基本单位。同时,伴随国内产品经济的进步,大家的自由流动变得可能,这一点,打破了传统血缘家族聚群而居的现象,也使血缘家族在产品经济的冲击下,渐渐衰落。四处奔波,追逐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,将组成的是一个契约的社会,而不是身份的社会。
    第三,行政村组织的衰落。来自于计划经济的行政村规范,在改革开放后,在大力进步产品经济的形势下,其用途和职能已远不可以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,其承担组织农村基层社会有哪些用途事实上也在大大降低。产品经济的进步,土地对相当一部分人变得无关紧要了,再加上大家大规模的自由流动,因而,行政村承担的计划经济年代有哪些用途和职能一定大大减少,其基本消亡指日可待;同时,包含镇、乡在内的农村基层政府、政权,因为其一方面增加了农民的负担,其次大行贪污、纳贿,而行政职能减弱,效率低下,故这类事物都是应消亡或基本消亡事物,不可能承担起新的法治建设的重任。
    总之,新的道德观念、社会风俗、社会组织的形成并稳定是长期的,大家不可能坐待观望、坐享其成。国内社会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之中,旧的道德观念、社会风俗将逐步打破,日渐消亡,而新的道德观念、社会风俗尚未形成。同时,道德观念、社会风俗、社会组织的形成并稳定下来,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,可能要十几年,甚至上百年,难不成大家就如此等待几十年,几百年吗?国内是一个后进的国家,要赶上世界先进水平需要赶超式进步,而不是缓慢自然地成长过程。
    (三)折衷主义模式
    该模式倡导,把国家推进与社会推进结合起来。由于无论是国家推进模式还是社会推进模式,各有其优势和弊端,不一而足。因而,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,更合理,也更有成效(5)。具体又有国家演进主导说、市场演进主导说。本文也倡导折衷主义模式,下文详细论述。

    4、达成法治国家的模式选择及理由
    本文倡导在国家推进的主导下,充分借助社会个方力量,并积极借助外部的有益影响,走出一条低本钱、高效益的结合中国实质的综合特点进步道路。简略地概括为“上下互动,内外结合”模式。
    (一)有自己特点的法治达成模式
    第一其根源在于中国具备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国情。法治国家具备一些共性切共性是主要的,但它们也有一些差别。差别也是同样存在的,因此,大家不可以只强调共性而去照搬外国的模式,也不可以强调差异而任意创设新的内容。大家应在坚持共性的基础上保留与法治精神并不矛盾的个性,从而彰显中国的特点,符合中国的国情,以求得法治的更理想的结果。
    第二,不只不一样的国家有我们的法治达成模式,即便是同一个国家,在法治进步的不同阶段,也具备不一样的特点。譬如,资本主义进步初期,都强调严守三权分立的政治规范结构,但伴随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,政府的实质立法职能大大加大,议会总是把很多法律的拟定权授与了政府。再譬如,由于法治国家如英、美、法、德之间,其具体规范差别非常大。这一点,也说明,达成法治的具体形式可以多种多样,不必强求同一。当然,这类国家的法治精神是一样的(6)。
    (二)国家推进为主导
    第一,国内是后进的国家,大家要赶超进步,需要注意吸取别国的有益规范和经验,进行变法和改革。加大宣传和教育等。做起这类事情来,现代社会的国家无疑比其他社会组织、外部力量要更有力、更系统、更宏观地计划、推行。尽管社会组织、外部影响也是达成法治的推进力量,但它们比之国家,则看上去弱小得多,其用途的发挥也需要较长的时间。因而,需要以国家推进为主导。
    第二,现代的国家观念和功能定位觉得,国家不只要干涉社会,而且应依据已有些常识、经验,科学地预测社会危机,积极采取手段,把危机消灭在萌芽阶段。即国家应该主动、科学地干涉社会,发挥其保持社会秩序、协调社会生活有哪些用途。大家国家当然也不例外。在达成法治的过程中,大家应积极借助国家的力量,组织研究,采取手段,拟定法律、规范等,以积极的态度对待促进法治建设,以争取更有效、更快地达成法治。
    (三)充分借助社会的其他力量
    第一,社会无疑是国家存在的基础。法律包含国家在内,只是社会的上层建筑。没社会基础的存在和支持,无疑法治只能是空中楼阁,勉强推行,也是貌似神非。哈耶克在总结英国的宪政民主规范时觉得,英国的民主宪政是社会渐进的、长期演化的结果,而不是事先依据某种模式设计去人力推进的(7)。
    第二,法治要达成,不可以只不过有法律规则就足够了。法律不是万能的,规范大家的行为,调节社会生活的规则是多种多样的,包含道德、纪律、守则、章程,它们各有不一样的用途对象和推行力量。因而,它们具备不一样的功能。他们与法律一块维护着人类的社会秩序。法律不只不是万能的,有的社会范围也无需法律介入,不如,友谊、爱情等。因而,需要充分借助社会的其他力量,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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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HE 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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